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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持续至明年3月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网     更新时间:2021-12-21 16:26:44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确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本轮督导检查将聚焦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深入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督导检查从共性内容和重点行业领域两方面展开。其中,共性内容重点督导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落实情况,抓好企业“开工第一课”、特种作业审批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情况,贯彻落实全省“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会议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天丰369”轮“12·12”事故教训做好海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情况等。

  重点行业领域包括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市政管理、消防、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同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文化旅游、学校、水利、民航、铁路等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明确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各市、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地区、行业特点,在重要节点要集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督政”作用,研究制定督导清单,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问题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派驻企业驻点监管人员,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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