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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PP等3个国家再生塑料标准发布,12月实施
文章来源:中塑在线     更新时间:2021-05-28 14:51:29

 再生塑料没有统一标准,再生料质量层次不齐,甚至同一企业同一批产品物性指标都会存在一定差异,成为困扰行业许久的难题,面对行业公认的难点,在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倾力组织,TC15(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主管下,国家再生塑料系列标准中《塑料 再生塑料 第1部分:通则》、《塑料 再生塑料 第2部分:聚乙烯(PE)材料》、《塑料 再生塑料 第3部分:聚丙烯(PP)材料》,5月21日发布,2021年12月1日将正式开始实施。

根据2019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本次共立项国家再生塑料系列标准8项,《塑料 再生塑料 第5部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料》、《塑料 再生塑料 第6部分:聚苯乙烯(PS)和抗冲击聚苯乙烯(PS-I)材料》、《塑料 再生塑料 第7部分:聚碳酸酯(PC)材料》、《塑料 再生塑料 第8部分:聚酰胺(PA)材料》、《塑料 再生塑料 第9部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材料》已经在批准状态,很快也将发布。

制定此次标准之前,深度调研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及国内行业具体情况,化验了大量国内及进口产品,通过海量的实验数据分析,最终确定了此次标准的主要参数和指标。

本次国家系列标准主要规定再生塑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要求、实验方法和规则、可追溯性文件、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同时注明了各标准的适用原料和不适用原料,是目前再生行业最为全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接下来我们分别介绍一下即将实施的三个标准:

《塑料 再生塑料 第1部分:通则》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再生塑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可追溯性文件。

本部分适用于以废弃的塑料为原料,经筛选、分类、清洗、挤出熔融造粒(包含拉条、热切和/或水切等造粒工艺)等工艺制成的再生塑料,本部分还适用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片。

本部分不适用于来自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再生塑料。

2、主要起草单位

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 、北京燕山石化高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 、张家港海关 、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华塑晨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山东天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塑料 再生塑料 第2部分:聚乙烯(PE)材料》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聚乙烯再生塑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以废弃的聚乙烯塑料为原料,经筛选、分类、清洗、挤出熔融造粒等工艺(包含拉条、热切、水切等造粒工艺)制成的聚乙烯再生塑料。

本部分适用于聚乙烯均聚物以及其它1-烯烃单体质量分数小于50%和带官能团的非烯烃单体质量分数不多于3%的共聚物的再生塑料。

本部分不适用于来自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聚乙烯再生塑料。

本部分不适用于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再生塑料。

注: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再生塑料见本标准第4部分。

2、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生宸源材料科技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深圳市通产丽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安微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冠泓塑业有限公司 、山东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真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睿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研究中心 、北京华塑晨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山东天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塑料 再生塑料 第3部分:聚丙烯(PP)材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丙烯回收塑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以废弃的聚丙烯塑料为原料,经筛选、分类、清洗、挤出熔融造粒等工艺(包含拉条、热切、水切等造粒工艺)制成的聚丙烯再生塑料。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丙烯均聚物和其它1-烯烃单体质量分数小于50%的丙烯共聚物以及上述聚合物质量分数不小于50%的共混物。

本部分不适用于来自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聚丙烯再生塑料。

本部分不适用于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再生塑料。

注: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再生塑料见本标准第4部分。

2、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冠泓塑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华晨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 、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深圳市通产丽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奥塞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隽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塑晨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天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意义

塑料回收再生行业想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生产高品质的再生塑料,扩大再生塑料的应用范围,特别是再生塑料在食品级的应用,都需要再生塑料系列国家标准作为底层基础,来支持整个塑料回收行业的未来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完善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再生塑料用途。再生塑料系列国家标准的编制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符合国家重大改革的方向。

再生塑料系列国家标准的编制对于再生材料的生产厂家提供了质量依据,对于再生塑料的下游使用厂家提供了质量保证,规范了塑料回收再生行业,淘汰不规范的小散乱污,树立塑料回收再生行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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