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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 2026年度推荐范围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推荐的企业、园区应优于本地区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平均水平,对本行业、本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引领带动作用,且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应用,持续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 通知提出,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被动态调整出名单的;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通知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进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新评价要求的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将按程序适时移出现有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