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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839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磷矿与锂、钴、稀土等共计36种矿产被纳入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实施勘查、开采、生产、储备、销售全链条统筹管控。 自此,磷矿从传统农用化工原料升级为保障粮食安全、新能源产业安全的国家战略资源,我国磷资源开发利用、进出口、市场调控等迎来法治化、规范化全新监管体系。 本次政策顶层依据为国务院第839号令,该条例经2026年5月9日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中国政府网权威发布,明确要求对战略性矿产健全全链条统筹管理机制,统筹产业、财税、生态、进出口多项调控政策,守住关键矿产资源安全底线。 一、磷矿战略价值凸显:粮食与新能源双重安全刚需 长久以来,公众对磷矿的认知集中于磷肥生产,作为农业三大基础肥料原料,磷矿稳定供给是我国粮食安全的核心保障。伴随新能源产业快速扩张,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能持续攀升,每生产1吨磷酸铁锂需消耗约2吨高品位磷矿。 2026年一季度国内储能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139%,新能源产业成为磷矿需求增长核心驱动力。同时,磷矿深加工产出的黄磷是草甘膦、三氯化磷等基础化工中间体核心原料,维系着国内精细化工产业链稳定运行。 磷属于无法人工合成、不可替代的基础元素,我国磷矿资源禀赋约束显著:国内P₂O₅品位≥30%的高品位磷矿储量仅占总储量20%,按照现有开采节奏,可开采年限不足40年。资源稀缺性叠加下游多领域爆发式需求增长,是本次磷矿升级为战略矿产、实施从严管控的核心背景。 二、权威政策详解:开采、进出口、市场定价全维度监管 (一)开采端:总量刚性管控,行业加速优胜劣汰 依据国务院839号令第五条规定,战略性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矿业权审批上收管理,磷矿新增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上收至省级及自然资源部,市县层面无权自主出让矿权,原则上不再批复新建独立磷矿山,仅支持存量一体化矿山合规改扩建。 全国每年下达磷矿年度开采总量指标,企业严禁超指标开采,违规超采将被没收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涉案金额2—5倍罚款,情节严重直接吊销采矿许可证。 同时,云南、贵州、湖北等磷矿主产区划定国家规划矿区,禁止新建小型矿山,要求零散小矿2028年底前完成兼并整合;强制限定磷矿开采回采率、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倒逼落后中小加工企业出清,推动磷矿资源向具备自有矿山、环保达标、全产业链布局的龙头企业集中。 (二)进出口政策:许可证从严管理,严控高品位磷矿外流 在进出口监管层面,磷矿执行商务部、自然资源部多部门联合审批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属于战略性矿产法定管控要求: 1.品位差异化出口限制:P₂O₅≥30%高品位磷矿原则上禁止直接对外出口,仅允许中低品位磷矿依规申领许可证出口;企业若确需出口高品位磷矿,必须提交专项用途证明,经多部门审批后方可放行,严禁以贸易方式低价外销优质磷资源。 2.出口主体准入收紧:仅鼓励采选加工一体化企业开展磷化工产品出口,单纯贸易类企业禁止直接出口磷矿石;主产区同步约束原矿异地外销比例,要求高品位磷矿优先就地深加工,保障国内磷肥、磷酸铁锂、精细黄磷产业链原料供给。 3.配套税收约束:出口磷矿需全额缴纳资源税,不得享受地方低品位矿产税收减免政策,通过财税手段遏制粗放式原矿出口。 (三)市场定价调控:强化保供兜底,掌握国际定价话语权 本次全链条统筹并非行政直接限价,而是通过供给端总量调控、国家资源储备、产业布局优化实现市场化合理定价: 一方面,依托年度开采总量约束、进出口调节、战略资源储备三重手段,对冲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地缘贸易风险,避免磷矿石价格暴涨暴跌,稳定国内化肥、新能源材料、基础化工全产业链成本;当市场出现供给紧缺、价格异常波动时,国家可通过投放磷资源储备、调整进出口配额的方式平抑市场价格,保障民生与战略性产业稳定运行。 另一方面,通过行业集约化整合、规范出口秩序,改变过去磷化工企业分散竞价出口的格局,形成统一的对外供给调节机制,提升我国磷矿石、磷肥、黄磷、磷酸铁锂等产品在全球贸易中的定价博弈能力,推动产业从原料出口向高端磷化学品出口转型。 三、政策实施三大战略意图与行业发展新趋势 本次将磷矿纳入战略性矿产实施全链条管控,核心有三重战略考量: 一是筑牢资源安全屏障,通过总量约束、出口管控防止关键资源无序外流,稳固农业、新能源两大核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二是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抬高环保、技术、资源准入门槛,化解低端产能过剩难题,提升我国磷化工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是依托稀缺资源禀赋,塑造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我国从产业链制造端向资源规则参与方转变。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受新能源长期需求支撑,高品位磷矿将持续存在资源溢价,磷矿石价格大概率维持高位震荡运行,短期不存在大幅下行基础;行业格局将持续整合,集约化、精细化深加工成为主流发展方向;全球磷资源市场逐步转向卖方格局,我国在国际磷化工贸易领域的行业话语权将持续提升。 政策同时明确,未来磷化工企业需兼顾经济效益、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与国家保供责任,行业要加快低品位磷矿利用、磷资源循环回收、高端磷精细化学品技术研发;各地严格落实矿产开发规划,杜绝无序透支式开采。以法治化全链条管控守住磷资源安全底线,既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也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上游资源保障,让磷资源成为我国全球资源竞争中的重要战略筹码。 |